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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昨天收到婦科醫生寄來的信

裏頭有一張處方簽

讓我覺得真的要好好把這件事情記錄下來

跟其他媽咪們分享一下這個非常重要的知識!

 

產後6-8週必須去婦科回診

最主要是醫生想看妳的復原情況

以及詢問是否有想要避孕

 

基本上

餵母乳的媽咪, 在哺乳期間應該是沒有月經來潮, 所以基本上再度懷孕的機會是非常小的

不過為了避免意外發生

再加上德國醫生為了媽咪們的健康著想

也不鼓勵媽咪們在生產後短時間內再度懷孕

 

所以這次的回診是很重要的

如果妳接著有馬上想要有性行為

醫生會給妳一些專業的建議

譬如說, 使用保險套

或是開一個專給哺乳媽咪們吃的事前避孕藥

這個特殊的事前避孕藥跟一般的事前避孕藥不一樣

也只有在產科的醫生會開給妳

一般的婦科開的事前避孕藥是不能給哺乳中的媽咪們吃的唷!!

不然會對寶寶造成不好的健康影響

 

接著來說說這次的重點吧

產後回診的時候

醫生有進行內診

然後在子宮頸的地方取些樣本化驗

 

結果布布水的化驗結果顯示有些許發炎的現象

醫生說應該是子宮復原過程中發生的症狀

所以醫生來信建議使用塞劑治療

並附上一張處方簽, 讓我自己直接去藥局領藥

 

一般來說

大家都習慣拿著處方籤去領藥, 然後就很自然地使用

(台灣人的壞習慣, 總是覺得醫生說的一定是對的, 沒問題的!)

 

不過布布曼可是典型的德國人

所以每次不管買了甚麼藥, 或是藥膏等等

第一件事一定是把裏頭的說明書從頭到尾看個仔細

 

尤其是這藥是否有"副作用"?

這藥那些人不可以使用?

 

所以萬幸的是

布布曼仔細地讀了這款塞劑的說明書

裏頭清清楚楚的寫著"哺乳中的婦女不可使用"!

 

嚇得我們馬上返回藥局去詢問藥師可不可以退貨

還好藥師說, 我們才步出藥局沒五分鐘

所以退貨是完全沒問題的

藥師也在電腦上查了一下

跟我們說明

的確, 很多藥物可能都會"建議"那些人盡量避免使用, 或是"希望"不要使用

或是"請低劑量使用"

不過這款塞劑真的是有清楚的說明"哺乳中的婦女不可使用"

 

辦好了退貨手續

在退貨單上簽個名

拿回修改好的處方簽

我們就回家了

 

當然最重要的是, 要馬上打電話問醫生該怎麼辦

詢問是否有其他替代藥物可使用

 

所以真心建議哺乳中的媽咪們

不管怎樣

所有要入口的藥或是塗抹用的藥膏

在使用前

一定要仔仔細細的詳讀說明書喔!!

畢竟醫生不可能對所有藥物都清清楚楚

 

自己能做的把關還是要好好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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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uBuSweet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